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提供经济咨询和工商专业培训,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是民建、工商联为“四化”建设服务的重要领域。由于一部分老同志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很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可以大有作为,因而一些省市的民建、工商联组织成员,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考察,开始提供咨询服务。
1982年7月,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发出通函,要求各级地方组织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经济咨询工作,并于1983年3月召开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咨询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贯彻改革精神,遵循实事求是、尽力而为、拾遗补缺、讲求实效的方针,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客观需要和民建、工商联成员的具体条件,切实地为少数民族地区治穷致富,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会议指出,民建、工商联一无资金、二无物资、三无设备,从这个实际出发,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是以民建、工商联成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之长,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咨询工作,重点要面向少数民族聚居的比较贫困的地区。
座谈会以后,各地民建、工商联以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宁夏、四川、广东、新疆、青海的少数民族聚居而又比较贫困的地区作为重点,先后组织成员700多人(次),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特别是推动东部地区地方组织与重点扶贫地区的地方组织分别建立对口协作关系,使支边扶贫工作更加有组织、有成效地广泛开展。
如北京市民建、工商联于1982年10月向内蒙古昭乌达盟(今赤峰市)派出经济咨询服务工作组,进行咨询考察。根据当地的需要,先后派出21批、46人(次)的队伍,向十家皮毛、皮革厂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使企业的生产发生了根本的改观,经济效益大幅提高。他们还每年耗资数万元在该地区进行无偿服务,传授食品加工、酿造等生产技术,改变了当地“酱油不咸醋不酸、糕点赛似半头砖”的状况,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